
2026年4月16日,琼中法院对海南省足球协会原主席吕建海受贿罪、贪污罪一案公开宣判。吕建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75万元;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数罪并罚,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125万元。其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将依法予以追缴股票配资平台开户,上缴国库。
经审理查明,2008年至2024年间,吕建海利用担任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主任、省体校及省足协主席等职务便利,在工程项目、体育赛事广告业务承揽、资金拨付、设备采购等方面为刘某等10名工程老板提供帮助,还为叶某某的儿子叶某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0万余元。此外,在2009年至2024年间,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贪污公共财物共计478万余元。
法庭认为,吕建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受贿罪;同时,他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贪污罪。鉴于吕建海如实供述受贿事实、主动交代贪污事实、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,法庭依法从轻处罚,作出上述判决。
吕建海的案件反映了背离为人民服务初心的危害性。他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个人私利,忽视了办好人民满意的体育事业这一根本目的,不仅毁掉了自己的前程,也破坏了健康的足球领域生态。此次宣判体现了国家持续打击腐败的决心,同时也警示全体公职人员要依法履职,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。未来,琼中法院将以典型案例为基础股票配资平台开户,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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